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内贸流通现代化...
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刘俊海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十三五”期间的改革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
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基本建立,但尚不完善,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市场经济活动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突出表现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法律关系经常发生紊乱、错位,企业的违约、侵权、违法、犯罪等失信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有钱的企业与企业家过于任性,一些有权的地方政府与部门过于任性。商业欺诈、商业贿赂与商业垄断已成为危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三大毒瘤。政企关系的角色错位还会诱发政府工作人员滥权谋私、弃权谋私的现象,甚至会污染商业生态环境,毒化社会风气。而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助于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的无形之手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预防和减少政府失灵现象,也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监管职能,消除监管盲区,铸造监管合力,预防和减少市场失灵现象。道理很简单,市场会失灵,政府也会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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