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圈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要点[精选合集]
东莞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要点
一、重点任务
(一)探索对接国际规则经济管理新模式。
加快建设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对接的经济管理新模式。探索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备案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率先做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的对接。以加工贸易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试点,综合商务、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执法信息,探索建立能够全面反映企业诚信守法情况的统一分类管理办法,并给予企业诚信守法待遇。争取参照国家赋予东莞地方立法权的做法,设立东莞市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探索放宽人才签证、居留、出入境、年龄限制等政策,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的人才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化对内外贸一体化市场秩序的管理。
(二)探索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新路径。
适应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新形势新要求,建立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混合型”转变的体制机制。争取国家对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购买设备增值税征收方式由“先征后抵”调整为“台账管理”。探索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扶持举措,重点引导传统制造业推行“机器换人”,提升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探索实行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复进口”质量监督许可互认,争取获得更多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授权,提供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等强制性认证检测服务,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争取试行符合加工贸易企业实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物流、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境外现代服务环节加快转移进来。
(三)探索外贸新业态培育新体系。
全面实施“互联网+”战略,大力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业、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探索税收征管、通关监管和融资支持等政策。在家具、玩具、服装、毛织品等有条件的专业市场率先做好市场采购贸易对接,探索对市场采购业态采取口岸集中监管模式,争取纳入国家试点。争取支持广东(石龙)铁路口岸申报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东莞港设立综合保税区,加快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建设,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探索将跨境电商中的国际邮件、快件渠道业务纳入贸易统计,促进贸易统计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四)探索开放型金融生态新机制。
以探索和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为重点,着力构建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在东莞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支持东莞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和中外资企业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实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政策,降低经营成本和汇兑风险。支持银行开展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助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地方法人保险机构,探索成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五)探索对接国际大通道新格局。
(未完,全文共5787字,当前显示13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