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大全]
崇岗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
按照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平罗县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有效保护土地和生态环境,杜绝私埋滥葬,现就崇岗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崇岗镇境内小散农村公益墓地,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封育围栏以外、原110国道以西区域的老湾墓地,均属专项整治范围,对乱圈滥占、乱埋滥葬和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治理。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埋葬点的集中整治,着力转变群众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生态、环保、节地殡葬新风尚,进一步推动全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治理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和逐步规范的治理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教育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综合治理,推行绿色生态殡葬,规范社会丧葬行为,建立健全治理殡葬管理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崇岗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
迈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副组长:吴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杜
涛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建军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段
乐
镇政府镇长助理
成
员:吴光清
镇国土所所长
安德生
崇岗法所所长、
陈万山
镇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林明
镇民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各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范围进行摸底,并制定有效措施,扼制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和乱埋滥葬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生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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