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学习《条例》增强从严治党意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2004年2月发布的,共五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条例有针对集体组织,也有针对党员个人;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这对于解决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对于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我们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更不可能是个旧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党的建设是要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的制定解决了开展党内监督的基础问题,标志着党内监督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是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与心得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党建工作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进入和平年代,随着党和国家的飞速发展,腐败现象也在飞速发展,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不在少,主要就是缺乏监督、甚至失去监督,有高官以权谋私,却无人敢于监督,反腐斗争屡遭打击报复。甚至云南省院省原省长李嘉廷入狱后说:“要是当初有人敢于监督,自己又乐于接受监督,该有多好。”
第三、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为止,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病、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等方面。像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了”。这是何等的豪气。江西的胡长清,能够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而纵情声色,制度上的缺陷
就如“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喻牛栏缝隙之大)。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其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这就使党内监督第一次成了;落在纸面上的制度、按规定将要长期执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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