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审议意见
*年6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配套措施,扎实有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保障总体水平偏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动态管理尚未到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清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城乡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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