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森林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退耕还林情况的视察报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贯彻实施森林法和退耕还林取得的成效
(一)激发全社会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县政府围绕建设和谐、文明阿瓦提的号召,充分利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大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的观念得到加强,为森林法的实施打下了基础,砍伐林木、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得以制止。近年来,县林业执法部门共相处各类案件217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223人,林业行政罚款188288.26元。2003年以来,全县共完成植树造林161703万亩,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30万人次义务植树1212.5万株。
(三)落实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和预防森林火灾。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地区制定的十五期间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多年的病虫害发生规律,督促有关单位定期开展病虫害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了县域林区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同时,县人民政府能够严格控制进出林区的人员,加强对在林区从事放牧人员的管理,组织了半专业的扑火队,进行了火灾扑救实地模拟训练,提高了我县在森林火灾扑救方面的整体实力。多年来,我县没有发生大面积的森林火灾。
(四)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退耕还林工作中。为了让广大农户了解和掌握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保证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县采取广播、电视、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广大农户宣传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我县是一个棉花大县,农民靠种植棉花致富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的现状,县人民政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持久的宣传,使广大农户对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和一些基本政策得到了了解和掌握,较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加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未完,全文共2598字,当前显示7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