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属地化管理工作意见
各区、县(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浑南新区、棋盘山国际旅游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根据依法行政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文化市场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按照文化市场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市文化局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市)审批、管理。对文化市场全面实行属地化管理,使申办人可以就近办理许可事项。具体意见如下:
一、下放审批事项
1、音像制品零售;
2、娱乐场所(中外合资除外);
3、演员个人演出登记证明备案;
4、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
5、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
6、营业性组台演出;
7、占用非营业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8、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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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