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结构治理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管理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实现良好的内部治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度的必要前提,也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
一、什么是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是来源于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的治理结构。它是现代企业制度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是明确划分股东会(包括股东),董事会(包括董事)、监事会(包括监事)以及经理层之间的,权力、
责任和利益,以及明确上述之间相互制衡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翻页)通过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企业就形成了一整套非常清晰的利益机
制和决策机制,这样的利益机制和决策机制能够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有序、有效地进行。
公司法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务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对民非单位的组织管理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独立的非营利组织法人机构,也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实现良好治理,提升自身能力和社会公信度,健康、规范、持续的发展。因而很重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度建设的核心。
民非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民非单位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
是明确划分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和行政负责人之间
权力、责任和利益以及明确相互制衡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形成权
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一整套依照法律、法规和
法人章程等规定予以制度化的统一机制。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构成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包括:组织机构、治理规则和治理
机制。(图一)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组织机构
治理规则治理机制
理事会或董事会
执行机构
监事会或监事
理事会议事规则
执行机构工作规则
监事会工作规
信息披露规则
用人机制
监督机制
激励机制
则
图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图
1、组织机构是民非单位法人治理的组织保障。
民非单位法人治理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
会(或监事)、执行机构(即行政负责人)。其运行机制是,按照章
程规定的责权范围,在监事会的监督和理事会(或董事会)的领导下
的,行政首长(即ceo)负责制。
理事会(或董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
构,由举办者、出资者人、职工代表等组成,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能进
行民主决策。行政负责人由理事会(或董事会)聘任,对理事会(或
董事会)负责,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权力。负责落实和执行理事
会(或董事会)决议。监事会(监事)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机构,
按照章程的规定,对理事会、行政负责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保
障民非单位行为的合法性,维护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监事会(或监事)
理事会(或董事)行政负责人
执行部门
执行部门执行部门执行部门
2、治理规则是法人治理的制度保障。
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除了要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外,还要有治理规则。
治理规则是组织机构行使权力的依据,也是对组织机构滥用权力的制
约。健全的制度是法人治理的保障,也是民非单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
内容。治理规则包括理事会议事规则、执行机构工作规则、监事会工
作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等。
那么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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