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主评议工作意见
根据《河南省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为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的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的战略目标,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为工作重点,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对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
2、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
3、贴近民生,改进作风,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4、规范招生、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情况。
5、勤政为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6、从严治教,加强教育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二、工作安排
按照《河南省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评议工作,协助省政府纠风办做好对教育系统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评议工作。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专项评议另行安排。
评议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
1、省教育厅成立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蒋笃运任组长,省高校纪工委书记、厅党组成员、厅纪检组长张健任副组长。成员为厅办公室、人事处、社政处、法规处、财务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学生处、督导室、机关党委、招办、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监察室,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厅纪检组副组长乔国富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371-69691796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评议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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