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情况
林交路[2012]13号
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
关于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水平,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重点,组织全所各科室、中队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帮扶,使各帮扶村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能自主管理、自主创建、自主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进而向全市农村推广和辐射。
二、工作原则
(一)以基层组织为主,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遵循“不指挥、不决策、不代替、不包办”的原则,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二)整合资源要素,实行科学帮扶。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整合人力、物力和资金、项目,科学帮扶结对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帮扶内容
(一)筹措结对帮扶资金。
(二)加快帮扶村的农村公路建设。
(三)组织教育培训。
(四)拓展志愿服务。
(未完,全文共1669字,当前显示55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