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统防配套工作意见
为适应我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作用,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危害。确保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规范农药供应市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按照对水稻病、虫、草预测准确、防治措施正确、防治技术到位、农药配送服务优质、以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为主体实施统防的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户的植保配套服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二、配送对象。本区30亩以上(含30亩)的规模水稻种植户。规模种植户农药的配送面积应与水稻直接补贴面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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