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三调对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特有的调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便民利民,可以为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各种帮助,用较少的精力和投入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因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交叉性、复合性、相关性不断增强的特点,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综合性强、权威性高、公信力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
一、新时期加强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就是信访不信法。以为到信访去的人越多,事情闹的越大,领导越会重视。《信访条例》规定5人以上不能搞群访、集访。这些工作靠谁做。要靠基层人民调解干部,要把他们的作用充分发挥好,起到扁担平衡力量的作用。实践证明,在基层平安建设和维护社稳定中,调处中心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解决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它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措施。
这一做法之所以科学、管用、有效,关键在于它适应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现在的人民内部矛盾,涉及干群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纷争所占比例较大,成因非常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企业改制、城市拆迁、环境保护、农村征地、干部腐败等,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事件不断增多,不仅数量上升,规模扩大,而且一些群体性事件组织化倾向明显,行为方式趋于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对大量民间纠纷的调解,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能否正确处理矛盾和问题,化解各类纠纷,事关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当前,需要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对接,通过构建综合联动的多元调解机制来化解矛盾纠纷。
二、完善调解机制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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