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调研报告
武汉市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调研报告
武汉市妇联
随着社会经济与信息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寻求增收致富的途径,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和提升农民纯收入的同时,也衍生出农村“386199”部队,其中留守妇女这类特殊群体尤其值得关注,她们既是家庭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也是家庭生活中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顶梁柱。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农村“三留守”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市妇联成立了由主席挂帅、副主席分管、机关“三万”工作专班和机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就我市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实地座谈等形式,对我市六个远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生产生活、健康安全、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研,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留守妇女现状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留守妇女32.62万人,占我市女性农业人口总数的17.9%。
1、从年龄结构看。我市留守妇女中,20—30岁妇女3.03万人;31—40岁8.67万人;41—50岁13.37万人;51—60岁7.55万人。调查显示,31至50岁是留守妇女相对集中的年龄段。
2、从受教育情况看。留守妇女小学文化程度以下5.31万人;初中文化程度26.02万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29万人。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年龄越轻,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
3、从留守原因看。大多数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需要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具体而言,30岁以下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照顾孩子;31—40岁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要照顾日益年迈的父母和抚育正在成长的孩子;40岁以上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丧失了外出务工的年龄及技能优势。
4、从家庭结构看:从调查情况看,
11.98万留守妇女家庭中只有一个小孩,
20.46万留守妇女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孩;大多数留守妇女与老人共同居住,留守妇女除了照顾小孩外,还需要护理老人,由此,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家庭义务理所当然的需要留守妇女承担。
5、从婚姻状况看:对于婚姻状况的自我评价,
19.42万留守妇女表示丈夫外出打工后婚姻比较稳定,对婚姻状况满意;
12.13万留守妇女认为婚姻状况一般;
1.06万留守妇女对婚姻状况明确表示不满意。
6、从收入情况看。留守妇女家庭与夫妻双方均在家务农的家庭相比,经济收入相对稳定,生活相对富足。年收入在1万元以内的留守妇女有2.05万,在1—3万元的有25.44万,在3万元以上的有5.13万。家庭收入以丈夫外出打工收入为主,也有留守妇女在家务农的收入,养家禽和种小菜能满足自己或家人生活需求,家庭简单生活资料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
7、从享受社会保障情况看:
31.57万留守妇女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0.84万留守妇女正在办理医疗保险,0.21万留守妇女未参加医疗保险。大多数留守妇女享受了新农合制度,参合率约为97%。
7.35万留守妇女已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0.6万留守妇女正在办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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