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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和实践

加强新形势下社团党建工作的思考

社团是基层党建的新领域。2000年以来,湖州市先后在市个私协会、城区个私协会、南浔镇商会、城区酒类批发协会等四家社团中开展了党建工作试点。在社团党组织设置、党组织发挥作用途径以及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与社团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相比,社团党建工作依然滞后,突出表现为“六对矛盾”。

社团快速发展态势与党建阵地意识淡薄的矛盾

社团组织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拓展基层党建新领域,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但对社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各界还存在着模糊认识。主要有:一是“形式主义论”,认为社团本身是“松散型”的民间组织,每年只开展一两次集体活动,建立党组织无多大意义,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而且目前绝大多数社团的主要负责人是由主管单位的负责人兼任的,社团管理比较正常,没有必要再建党组织;二是“条件不具备论”,认为从目前社团实际情况看,社团专职人员中党员人数少,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三是“与党章抵触论”,认为社团中的党员都在原单位过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一个党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党的基层组织。这些认识直接影响了社团党建工作的开展。

社团多重管理体制与责任主体实际缺位的矛盾

中组发[2000]10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强社团党建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有宏观指导责任,民政部门负有督促检查责任,业务主管单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社团党建的工作合力还没有形成。特别是作为社团党建工作责任主体的业务主管单位,责任意识淡薄,考核措施不力,有的主管社团过多,顾此失彼,造成责任主体的实际缺位。

扩大党建覆盖面要求与社团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矛盾

扩大社团党建覆盖面,必须有相应的党建工作基础作支撑。从总体上看,湖州市社团党建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全市登记注册的350家社团中,常设机构专职人员中有党员的仅64家,占18.2%,共有党员114名,平均每家仅1.7名。其中专职人员中有1名党员的28家,有2名党员的29家,有3名以上党员的仅7家。而且相当一部分社团经费筹措困难,存续能力很弱,专职人员待遇得不到落实,老龄化问题突出,流动性大。如本市专职人员中有3名以上党员但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3家社团,14名专职人员党员有9名是离退休人员。这些都使社团党组织的组建面临不少困难。

党组织体系严密性与社团组织松散性的矛盾

党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组织生活,才会有坚强的战斗力。而在社团中,虽然专职人员中的党员相对集中,教育管理也比较容易奏效,但会员党员分布相对分散,集中活动又临时、短暂,社团党组织要加强对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往往比较困难。同时,由于社团的非实体性,社团党组织如果仍然使用强制的、刚性的措施开展工作,很容易挫伤会员积极性,社团就会失去作为民间组织原本具有的内在活力,这使长期以来习惯于使用刚性手段的党务干部感到不适应。

社团党员多重身份与党员管理传统模式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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