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涉法涉诉信访的成因分析及对策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利益关系的不
断调整,城市拆迁、企业转制等社会矛盾也就更加突出,大量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随着诉讼案件的大量增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也不断飚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大量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家和政法机关的形象,而且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必须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以制定相应的对策。
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
(一)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原因
一是个别政法干警业务素质不高,未能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是引
发群众上访的根本原因。基层政法机关是受理案件的最初关口,基层政法干警的执法质量往往对案件的最终定性和处理起到决定性作用。从目前执法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办案不公的现象,有些干警不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工作不负责任,推托搪赛,草率应付,取证不及时、处理不及时,时过境迁,导致一些案件事实不清,责任不明,无法进行最终处理,人为办成难案;有的干警不会办案,不会取证,违法办案,该扣押的不扣押,不该扣押的乱扣押、乱返还,导致案件出现执法过错,办成了错案;还有的干警在执行工作中,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错过最佳执行时机,导致案件长时间不能执行。
二是一些政法干警的执法作风不扎实、执法态度不端正,是引发当
事人上访的客观原因。一些政法干警缺乏“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的理念,在执法过程中不注重方式方法,给上访人留下了偏袒一方的嫌疑,认为干警执法不公或者徇私枉法;一些政法干警不做必要的法理解释工作,让当事人不理解,进而上访。
三是有关责任部门对上访问题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力,是导致上访
人长访不止和越级上访的直接原因。从接待、处理上访的实践看,群众上访都是从原办案部门开始的,因为原办案部门处理不及时或对其处理意见不服,才向上级和其他国家机关上访,甚至进京上访。而责任部门对群众上访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力,有的甚至采取“推、磨”的办法,导致简单问题复杂化。
四是侦查破案能力、打击处理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案件有的在侦未破,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案件久拖不结,加害人不能被依法惩处,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补偿,这势必引起被害人及其亲属不满,上访求决。
(二)信访人自身的原因
一是部分信访人缺乏法律政策知识,对政法机关不信任,凭主观臆
断,缠访不止。信访群体的构成比较复杂,其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约占70%,多数人的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多,往往依靠主观臆断想当然,当自身的诉求没有实现,就认为执法人员存在违法办案的现象。而且对政法部门后续开展的接访、解释、劝说工作也持怀疑态度,久访不息。
二是试图通过上访解决自己的实际生活困难,是上访量居高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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