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精神,深化泛长三角地区发展分工,探索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新途径和新模式,提升产业层次、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集聚发展,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新型工业化进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发挥皖江城市带环境承载能力较强、要素成本较低、产业基础和配套能力较好的综合优势,强化规划指导,深化部省合作,加强自主创新,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高层次推进示范区建设,提升皖江城市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为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经验和示范。
二、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点
(一)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降耗减排
1.推进技术创新。支持示范区内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活动。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推进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开展大型产学研用对接活动。支持部属院校与示范区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开放实验室,组建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部属院校在示范区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示范区设置急需专业,定向培养专门人才;支持部直属科研单位在示范区设立分院分所。
2.加强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建立部省标准化互动机制。支持和指导示范区企业加强工业产品自主品牌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示范区开展工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示范”试点和推广;支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
3.促进节能降耗减排。加大对示范区重大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示范工程的资金支持。支持示范区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尾矿、尾砂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支持和指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积极支持示范区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再制
造试点。加大示范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强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
(二)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示范区产业升级1.推动装备制造业做强做大。支持建设自主品牌汽车研发制造基地,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汽车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示范区转移。支持奇瑞、江淮等企业增强研发和创新能力,实现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等系列化、规模化发展。支持芜湖、合肥建设新能源汽车研发平台,推进新能源汽车及电机、电池、电控等关键部件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示范区培育壮大工程机械、冶金装备、节能机电产品、船舶、矿山机械、环保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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