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开展机关效能服务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重要意义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是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目的,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切实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级机关和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工作目标
(未完,全文共1906字,当前显示5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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