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发展青年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1、
2、南开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总则
为了充分调动我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发挥学校综合优势,增强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与创新基地建设,加快优秀科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培养,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项目,特设立南开大学科技创新基金。
南开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简称“创新基金”)资助基础和应用基础创新性研究,以增强学校科技储备和发展后劲,提高学校科技项目的对外竞争力,培育新的科技生长点,促进学校科技发展。
二资助范围及原则
围绕学校科技发展目标,创新基金面向全校理科各院、系、所和重点实验室,用以资助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创新性研究项目,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原则上应在五十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五十五岁。
有重要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特别是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立足校内科技优势和特色,瞄准国家目标,以及开拓新兴科技领域的创新性研究。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跨学科或跨院系之间就学科交叉、学科前沿问题提出的创新性研究项目,有望成为我校新的学科生长点,形成新的优势与特色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第四条创新基金作为项目起步的引导性经费,资助符合国家科技计划指南,并有可能申请到国家科技计划的预研项目。
主要资助范围包括:
1、可能申请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
2、
3、可能申请到重大国防科研项目的前期研究。
可能申请到科技攻关、工业性试验、产学研合作的前期研究。
4、
5、可能申请到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期研究。
已有较好前期工作基础,符合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863”计划)指南,具有广阔应用背景和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前景、并可能争取到“863”计划支持的新技术开发项目。
第五条
1、创新基金项目分面上和重点两个层次。
面上项目是创新基金资助的主体。鼓励具有新思想、新方
2、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法和可能产生新成果的创新性研究,可自由申请。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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