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局限性及货款回收对策
xx有限公司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质量,规范公司销售相关业务的处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销售部的职责权限:
1、负责编制销售收入计划、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负责客户资信状况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应收账款收回工作。
5、负责销售合同副本分册归档,编制详细的销售台账。
第四条财务部的职责权限:
1、负责合同审核、监督销售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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