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反恐安全检查
德利服饰实业(杭州)有限公司
反恐安全制度
一、人员、物品、车辆出入管理
1.人员出入管理
1.1.所有员工进/出工厂都必须佩戴厂证(工作证),以辨别其身份,无佩戴厂证者保安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盘查并把之门外。非本公司人员的进入必须进行相关的登记,进入厂区内由保安员负责记录来访者姓名、所属公司、事由、被访人、时间及领取的“来访证”编号等。
1.2.对来访的客人,访者需向保安说明来访原因,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由保安员电话通知被访者,确认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发给来访客人“来访证”。并视客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由保安员带领陪同至被访者部门。对身份不明的来访者一律拒绝入内,若是有重大嫌疑者要立即采取限制措施或拔打110报警。
1.3.被解雇及辞退的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有雇员辞工或被解雇时,雇员应将自己的厂服、厂证、公司内部钥匙交回给人事,财务部须先收缴其厂证才给予结算工资,出厂时,行李包裹等须接受检查。
1.4.住宿员工由舍监负责监督对离厂员工行李的检查,办理退出床位手续,安排在下班时间经保安员检查及相关盘问后离开,并收回住宿证。
1.5.离职员工需出示离职证明后保安方准予离厂,凡被解雇员工一经离厂后,保安员有责任不再让其进入厂区内。
1.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安、门卫一律拒绝其进入厂内:
有酗酒和强行要求入厂者;持有凶器或成群结队之不速之客;有推销商品动机之行为商;被访者拒绝接见者;无法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者;
1.7.若属非授权或身份不明者进入了工厂,由保安人员先将其带出工作区,勒令其离厂或送派出所处理。
1.8.厂区内,随时注意身边可疑的陌生人,如发现没配戴《厂证》或《来访证》,且面孔陌生或形迹可疑,有携带危险品进入的可疑现象,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
1.9.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状态异常、形迹可疑、拉帮结派现象;密谋内部阴谋;涉嫌参与不明组织;与外部勾结有恐怖倾向的。
1.10.所有雇员离职,人事部须记录于《离职员工记录表》,清晰注明离厂人员姓名、时间、原因(方式),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保安部。保安人员严密监视有自动离厂人员利用其未被收缴的厂证混入厂区,发现此类事件,可强行收缴其厂证,拒绝其进入。
2.物品出入管理
2.1.禁止员工携带食物进入厂区食用;所有员工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生产厂区内,所有物品的外出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检查,并进行相关的资料记录,严禁公司的任何物品被私人携带外出。
2.2.工作时间内禁止员工携带物品出入厂区,因特殊情况须出入厂区的人员、外送的样办物品等,须有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出具的有效放行条方可放行,并作好记录。
2.3.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携带私人物品出厂,应主动接受检查。以阻止非货单物料的出厂。
2.4.凡携出之公物,应请其出示经权责主管(经理级)鉴准之“物品携出证”或“成品鞋携出证明”。所有进出厂区人员的携带物品必须接受保安人员的安全检查,禁止危险品、违禁物等非准许物料的进入,同时有效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
2.5.进出物料须经盘点清楚,如发现货物有毁损、丢失、短缺或剩余应及时向主管报告。装卸货物时要凭单收发货物,保持高度警觉,确保禁止非货单物料的进入。
2.6.所有来料由材料仓和安全经理或指定代表人核对采购部发出采购单,对无货单物料一律拒收看待。来货数量必须符合采购单或来货单数量,货物的或多或少由材料仓进行相应的调查,严重不符的,需向厂部举报。禁止可疑的不明物品进入,防止被偷窃强取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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