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2月30日摘要)
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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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法制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顺利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完善。各级政府注重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增强了决策的合理性、透明度和公开性。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制定政策、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决策建议,依法决策意识增强。„„
(三)政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特色,把握重点,通过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化为制度规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更加规范。各级政府从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入手,加强了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使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
(五)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取得实效。各级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六)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和调处社会矛盾,及时解决了大量行政争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工作不足之处,主要是: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发展急需的法规、规章不没有及时制定出来,一些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文件规定没有得到及时修改或废止;行政程序不规范、不按程序办事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还在个别单位存在;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还比较薄弱,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政府法制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现在距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4年左右的时间,《纲要》规划的许多重点任务到了攻坚阶段,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将不断扩大,任务将更
加艰巨和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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