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易燃易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难点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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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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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654—2012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1210发布2012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65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对db37/t654-2006《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亓延军、张元祥、王忠、张少见、王林静、闫宏、陈亮、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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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654—2012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
2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2.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c)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g)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2.5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并符合下列要求:
a)配备充足的灭火、防毒、堵漏、破拆等车辆、装备和器材,按需配备专职消防队员;b)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负责训练志愿消防队;
db37/t654—2012c)加强技战术训练,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战斗能力;d)随时作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爆炸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2.6按规定不需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装备。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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