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汇报材料
三、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1目的
为规范汉十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建立“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汉十管理处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汉十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的管理。3管理模式
专项工程施工管理采用“管理处统一指挥、养护科全面管理、养护站现场管理、总监办独立监理”的四级管理模式。
4职责
4.1养护科职责
负责年度养护专项工程(下简称专项工程)的全面管理,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工程管理规定、制度和办法,健全专项工程管理体制。具体如下:
4.1.1负责编制专项工程养护计划,组织路况检测、并依据批复的养护预算组织实施专项工程。
4.1.2负责组织专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4.1.3负责专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单位的合同管理;负责施工(项目经理、总工)、监理单位(总监)主要负责人的变更管理。负责专项工程变更(设计方案、单价)的管理和审批,组织重大技术方案变更的评审。
4.1.4负责组织专项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方案》、《施工环保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计划》的评审及批复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4.1.5负责监管专项工程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养护管理站、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发布专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巡查报告;
4.1.6负责专项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签署专项工程总体开工令,组织召开施工调度会,实时发布工程进度信息以及施工进度计划调控方案。
4.1.7负责专项工程计量及变更的管理,组织开工前合同工程量的复核及分解工作,组织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工作。
4.1.8负责组织专项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4.1.9负责养护突发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4.1.10负责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上报。
4.1.11负责组织各养护站、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
4.2养护管理站职责
负责专项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和控制工作,对监理工作的开展进行督促和考核。具体如下:
4.2.1负责管养线路专项工程的建议性计划和技术方案的编报。
4.2.2参与专项工程招投标、交(竣)工验收工作。
4.2.3负责召开月度工作例会,编制及上报专项工程月(旬)报。组织及开展专项工程日常巡查,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安全、环保隐患及时下达整改函件并监督整改落实。对于重大质量缺陷,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及时上报养护科。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逐级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4.2.4负责对总监办已审核上报的专项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方案》、《施工环保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计划》进行复审,并上报养护科;参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方案》、《施工环保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计划》的评审。
4.2.5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计划分解的审批,根据审批的计划目标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施工进度、资源配备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组织施工节点目标考核工作,协助和指导监理单位进度管理工作的实施。
4.2.6负责专项工程设计方案、费用变更申请的审查,计量报表的审核和签认,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的签认,工程结算资料的审核。
4.2.7参与施工单位进场履约检查,审核施工单位进场验收申请。
(未完,全文共6128字,当前显示14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