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的持续稳定,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控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白银区第二小学(甲方)与全体教职员工(乙方)签订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职工应努力实现以下责任目标
1、全力维护政治稳定,高度重视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力争不发生非法游行、非法集会、聚众闹事、冲击党政机关和停工、停课,以及大规模群众性械斗等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特大事件,一旦发生,及时果断妥善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始发阶段。“三访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得到有效遏制。
2、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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