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奖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知名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省建筑行业授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奖。其评选对象为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中现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经安徽省住建厅同意,安徽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工作,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评选结果报省住建厅备案后由省建筑业协会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宣传。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取得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注册证书。实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八年以上,现正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从事项目经理的工作。近三年曾担任过一个(含)达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规模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
3、近三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合格率达100%,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质量奖。
4、近三年内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一般级别(含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通报批评过,且未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以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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