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写作格式及范例
一、常用公文的写作格式
常用公文写作格式依据:
(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
(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常用公文的文种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2、公文的构成
眉首、主体、版记
3、发文字号
公文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之下、横线之上,用3号仿宋体,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001),不加“第”。发文字号之下4mm处红色反线。
常见错误:用“[]”和“”
4、上行文的标识
上行文(请示、报告)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在横线之上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XXX”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常见错误。签发人姓名用仿宋体字;签发人用楷体字;左右没有各空1格。
5、公文标题
(未完,全文共1887字,当前显示5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