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
一、农村复员退伍军人情况
截至2008年底,未安排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共有21027人,农村户籍的18027人,占复员退伍军人总数的86%。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中,59周岁-60周岁段的有749人,60周岁的4971人,70周岁的1378人,75周岁的281人。未安排就业的复退军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约有13372人(部队津贴待遇较低)。这批人是上访的主要。
二、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上,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至1990年入伍的复退军人与之前、之后入伍的复退军人,待遇均相差大。主要体现在:
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的《关于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等文件精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老复退军人享受到了劳动保障政策: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按自然增长机制,享受了生活补助(复退军人生活补助约700-800元/月)和医疗补助待遇(门诊补助按生活补助的10%包干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内)。这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出资。住院时,既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又可享受民政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②民政政策规定,2007年以后退伍的农村户籍的复退人员军龄满两周年的性3000元的补助(军龄每一年,另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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