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疗机构事故处理意见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学事业的发展。现就本市医疗机构实施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建立专门处置医疗纠纷的机构或专职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单独设置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或挂靠医务处(科)。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专职人员。
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履行如下基本职责:
(一)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
(二)协助医务处(科)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三)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四)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五)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
(七)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二、抓好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培训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学习和培训;做好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市诊疗护理常规》、《**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学习和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要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法,使学习和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一)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对医务人员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
2.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
3.针对医疗事故和医患矛盾比较突出的部门和环节,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4.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定期考核制度;
5.根据本医疗机构特点制定的其它防范措施。
(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接受患者对医疗事故或争议的投诉,并提供咨询服务;
2.医疗事故或医疗重大过失行为发生后,组织协调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3.对医疗事故或争议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4.内部与外部报告制度;
5.根据本医疗机构特点制定的其它措施。
四、严格规范病历书写,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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