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5篇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化市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怀化市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已经2012年4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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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项目履约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招商引资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怀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工业园区)、怀化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市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项目范围
考核的项目为引进投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外境内投资项目和所有境外投资项目。
三、考核内容
(一)县(市、区)、工业园区、经开区
县(市、区)、工业园区、经开区的考核内容包括总量目标与结构性目标。
1、总量目标
(1)实际利用内资,即引进市外境内资金的金额。
(2)实际利用外资,即实际使用境外(含港、澳、台)资金的金额。
(3)引进产业转移项目,指引进境内省外区域性产业转移和境外国际性产业转移项目,包括加工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和现代物流业等项目。
2、结构性目标
(1)招商引资项目实缴税金总量及其增长率。
(2)主题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即主题招商活动签约实施且已进行工商注册的项目占主题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比率。
(3)当年新投产引资项目个数,即引进项目当年新开始生产、经营
且形成税收收入的项目个数。
(4)引进市域外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
(5)工业项目和商贸物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即引进工业项目和商贸物流项目当年所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数占当年引进市域外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数的比例。
(二)市直单位
市直单位考核内容包括提供有效信息和服务工作。
1、有效信息。有效信息是指市直单位当年获得的信息到市商务局备案后,经市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认定可进行跟踪、联络、洽谈的项目信息。
2、服务工作。服务工作是指市直单位在促进项目落户、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四、考核计分办法
(一)县(市、区)、工业园区、经开区
按照县(市、区)、工业园区、经开区招商引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计分。
(二)市直单位
按照市直单位招商引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计分。分有效信息和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单位、有效信息目标任务单位两类进行考核。
五、考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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