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主评议政风发展工作意见
根据《关于印发*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搞好*年全区社会事业各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教育效果,促进全区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区社会事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检验、评判和监督作用,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坚持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各镇(办)民政所、保障所、交通办,各中小学、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三、评议内容(见附件)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全区社会事业各系统本年度的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全区社会事业各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相关单位及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部署并具体组织实施。
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下旬)
召开全区社会事业各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系统、各单位要全面发动、全员动员,组织机关行政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自身形象。各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动员会,安排部署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5日前报区社会事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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