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区科技人才局,工业园综合管理局,各镇经济服务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年,市科技发展计划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新能源、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材料、节能环保、通信与电子信息、物联网等新
兴产业,实施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工程;围绕推进冶金、纺织、化工、机械等传统产业升级,重点支持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配套技术;围绕科技惠及民生等重点,推进科技创新“三个一批”行动方案,组织10个科技计划。为切实做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共设置10个类别:
科技计划名称
市科技支撑(工业)计划
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
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
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
市软科学计划
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市产学研合作创新计划
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市专利实施计划
其中,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只安排指导性计划,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科技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年张家港市科技计划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三项基本要求及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要求(特定要求详见《指南》的相关计划部分)。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2)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
(3)鼓励产学研合作,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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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