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意见
为加强和改进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保证和促进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现就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实践中探索和规范党建指导员的选拔程序、选派方式、工作职责、管理办法,逐步使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的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目标要求是。经过1年努力,力争向所有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尚未组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结合县情,要求50人以下,30人以上,生产经营、职工队伍比较稳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市场、商铺也要选派党建指导员,在全县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者队伍。加强对党建指导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建指导员自觉成为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指导员,学习贯彻“*”重要思想的宣传员,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员,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党建指导员的选拔条件和职责任务
党建指导员的选拔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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