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书法艺术在当代社会文化的地位和价值
书法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及作用
苏小平
一、书法的概念和发展历史。
书法,从广义讲,是指语言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涵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写字,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
书法的起源
本来我国文字在殷周时代就具有艺术风味。殷代的甲骨文除了刀刻的“刻辞”以外,还有用笔写的“书辞”。西周的金文(铜器铭文)在铸造之前,先要写好字迹。其中有好些作品字体美观,可以说出于当时无名的书法家之手。但是,有意识地把文字作为艺术品,使文字艺术化,是从春秋末期开始的。春秋末年吴、越、蔡、楚等国往往在作为仪仗用的兵器上,镌刻(或者错金银)美术字体。它和当时的草率字体正好相反,力求工整美观,或者在笔画上加些圆点,或者故作波折,或者在应有的笔画之外附加鸟形的装饰。这就是“鸟篆”、“虫篆”或“缪篆”的起源。战国时代除了广泛应用的草篆以外,许多重要铜器铭文都用工整的篆书,讲究美观。例如战国初期韩国制作的编钟,所有铭文都先划好方格,在方格内写着工整的篆书,很是精美。河北平山中山王墓出土铜器铭文也都是工整的篆书。这就是书法的起源。
书法的发展从商代后期到秦统一中国(前221年),汉字演变的总趋势是由繁到简。然而书法的艺术性却随着书体的嬗变而愈加丰富起来。
秦始皇兼并天下后,统一全国文字,称为秦篆,又叫小篆,是在金文和石鼓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而来。相传李斯就是个书法家,“号为工篆”,许多刻石和十二“钟鐻金人”的铭文都出于他的手笔(《水经•河水注》引卫恒《叙篆》)。从这时起,作为书法艺术的文字和作为应用工具的文字,分别遵循着各自的道路而向前发展。
汉代是汉字书法发展史上关键性的一代。两汉三百余年间,书法由籀篆变隶分,由隶分变为章草、真书、行书,至汉末,我国汉字书体已基本齐备。隶书承上启下,上承篆书,下启楷书,是一个质的转变和过渡。此时也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书法家如:张芝、蔡邕、崔瑗、史游。张芝善章草,后脱去旧习,省减章草点画、波桀,成为“今草”,张怀瓘《书断》称他“学崔(瑗)、杜(操)之法,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脉通于隔行”。晋王羲之对汉、魏书迹,惟推钟(繇)、张(芝)两家,认为其余不足观。对后世王羲之、王献之草书影响比较深。蔡邑除通经史,善辞赋等文学外,书法精干篆、隶。尤以隶书造诣最深,名望最高,有“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力”的评价。蔡邕因负盛名,所以后世把一些碑刻和论著附合成蔡邕名义的伪作也不少。据说其真迹在唐时已经罕见;崔瑗尤善草书,师法杜度,时称“崔杜”。后来张芝取法崔、杜,其书大进,成为汉代草书之集大成者,被誉为“草圣”。对于崔瑗的草书,后世评价很高。“草圣”张芝自云“上比崔杜不足”。三国时魏人韦诞称其“书体甚浓,结字工巧”,即书体非常浓密,结字精致美妙。
魏晋是完成书体演变的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阶段。是篆隶真行草诸体咸备俱臻完善的一代。汉隶定型化了迄今为止的方块汉字的基本形态。真书、行书、草书的定型,无疑是汉字书法史上的又一巨大变革。这一时代,造就了两个大书法革新家——钟繇、王羲之。此后学书者莫不宗法“钟王”。钟繇据传是楷书(小楷)的创始人,他的小楷最大的特点是“古”、“活”,而小楷的最高境界莫过于此。小楷要写出“古”意,字体必须往上靠,点画结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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