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程序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rsd/qeo24-02/2016/a/0
1、目的
制定本程序规定内部审核的要求和方法。保证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审核,使管理体系满足标准、法律、法规和其他约定文件的要求,使公司三个管理体系持续地保持有效性与符合性,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以及保证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内部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工作。
3、职责
3.1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是在管理者代表主持下进行,管理者代表在内审时的职责是:
3.1.1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司管理体系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批、审核内审方案、内审计划及内审报告。
3.1.2负责组成审核组,并任命审核组长。
3.1.3负责及时处理内审中的问题,协调解决纠正措施中的有关问题。
3.1.4批准纠正措施计划,并协助解决纠正措施方面的不符合或反应延迟问题。
3.1.5策划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和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
3.1.6必要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
3.2行政部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工作。
3.2.1协助管理者代表策划内部审核方案和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审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2.2行政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体系审核的实施工作,协助管理者代表选择审核员,并委派审核任务;
3.2.3品质部负责跟踪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并验证效果。
3.3审核组长的职责是:
3.3.1协助选择审核组的其他成员;
3.3.2制定审核计划;
3.3.3代表审核组同受审核方的管理者接触;
3.3.4组织现场审核;
3.3.5编写内审报告;
3.3.6认可纠正措施计划。
3.4内审员职责是:
3.4.1收集并审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4.2编写内审检查表;
3.4.3实施现场审核;
3.4.4编制《不合格(不符合)报告》;
3.4.5在受管理者代表委派时,对其审核中纠正措施的情况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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