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技园区中小型科技企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告知单
张江高科技园区中小型科技企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
受理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张江高科技园区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实施意见》
二、适用范围
在上海市九大产业规划领域中的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能源等四大产业领域和半导体照明及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内,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转化项目。
三、申请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均在张江高科技园区的中小型科技企业;
2、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项目需符合园区产业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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