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提纲--联合基金-培育
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促进有关部门、企业、地区与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合作,培养科学与技术人才,推动我国相关领域、行业或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通过项目指南引导申请,以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本地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专项的方式予以资助。
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部分联合基金如果有特殊要求,以相应指南为准):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培育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申请人应当按照《指南》相关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的要求和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相应的联合基金名称,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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