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寿阳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项目
2016年度江门市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科技
创新券及技术交易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专题一:社会公益创新平台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发〔2015〕2号)文件精神,深化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加强我市社会公益类创新平台及基础研究类平台建设,推动国内外技术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提升全市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设立本专题。
一、申报内容
为扶持高等院校、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目标,强化科研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等重大科研平台或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公益性科学研究与共性技术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第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市属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机构。
(二)拥有已建或在建的各类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等,在主要技术领域或相近领域应有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创新平台、优势学科和研发实力,研究成果有较为广阔的应用推广前景或重要社会公益影响。原已获政府科技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再重复支持。
(三)符合地方及全市产业发展需求,有清晰的发展定位和长远规划,能为地方产业发展或为社会民生、医疗卫生等提供持续的人才和技术创新服务。
三、申报资料
(一)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提供编办批准的单位机构编制文件。
(二)江门市社会公益创新平台建设申请书。
(三)社会公益创新平台建设方案(规划)。
(四)关于研发能力、研发内容和技术水平先进性的说明及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研发设备、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
(五)在实施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社会民生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实验研究方面须审批许可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支持方式、强度
按投资强度及平台服务能力单个项目一次性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年度经费总额为200万元,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人:王辉、方君宁。联系电话:312926
6、3129303。专题二。科研机构建设(非农业类)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发〔2015〕2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江门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江科〔2015〕113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资助试行办法》(江科〔2016〕2号)文件精神,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科研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设立本专题。
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一)申报内容
支持和推动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主要包括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科研仪器设备配套、成果孵化、科技交流等方面,提升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以及服务产业的能力。优先支持轨道交通、重卡和商用车、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教育装备、大健康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已通过2015年度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单位,以新型研发机构在研科技项目申请资助。
2.未获省、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单位,达到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1)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大型企业(集团)举办或设立的研究院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持不低于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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