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1、为了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在公司范围内实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奖励
(1)通过公司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对获安全生产优秀前二名的项目经理部(直属单位)及作业班组给予一定的奖励,视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单项奖,奖励额为:第一名的项目部(直属单位)及作业班组奖励2000至4000元;第二名的奖励1500至3000元。
(2)结合年终检查,对各项目部(直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按安全管理总人数的20%比例,评选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并发给200元以上的奖金,以资鼓励。
(3)各单位所得奖金,着重用于奖励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等直接参加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定责任的同志,不搞平均分配。
3、处罚
(1)对责任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人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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