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是促进项目农业建设、带动农民致富的重要载体。**市通过行政推动、市场驱动、龙头企业带动、科技服务促动等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产学研合作,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全市共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园34.1万亩,其中省级园区1个,**市级园区6个,**市级园区11个;**市级星火龙头企业3家,*/*市级星火龙头企业5家,超千万元农业龙头企业8家,全年共实现产值22.6亿元,利税2.34亿元,有2万多户农民从中直接受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连续八年列**市之首。该市的具体做法有:
(一)以加大项目投入为基础,拓展园区产业规模。发展科技示范园区,关键在于投入。该市以推进农业招商引资为抓手,吸引各类资本进入农业星火龙头企业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一是积极鼓励“三资”投入。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各类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向农业星火龙头企业和科技示范园区集聚。2005年“三资”新增投入龙头企业4.7亿元,新增、扩建农业龙头企业97家;新增投入农业园区5.9亿元,新增农业园区171个。其中,新批农业外资项目19个,注册外资1.09亿美元,实际到帐外资2236.5万美元。二是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该市明确要求**市级以上星火龙头企业每年必须有不低于销售收入3%的资金用于科研投入,并以此作为星火龙头企业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促使农业龙头企业不断扩大再生产。三是争取上级扶持资金。该市紧紧抓住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的契机,积极编制申报农业项目,全年争取上级各类政策扶农资金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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