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林场苗圃改革意见
*省现有国有林场苗圃310处,经营总面积2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3.8%,有效地发挥了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护林木种质资源、培育良种壮苗、推广优良品种和示范群众育苗的作用。但*省多数国有林场苗圃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创造的生态社会效益得不到直接经济补偿,职工收入水平明显偏低,这种状况与国有林场苗圃肩负的生态建设任务很不适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提高生态建设水平,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按照“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可持续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分类经营成果,全面落实分类经营政策,基本建立起分类经营、分级管理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苗圃绿色生态屏障、现代林业建设示范骨干作用。
(二)主要任务目标。到2015年,国有林场新造林10万亩,低产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3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显著增强;国有苗圃引进汇集优良树种和品种3000个,建立省级区域性种质资源库10处;国有林场苗圃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电视、无危房,职工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城镇职工收入水平,成为经营管理科学、基础设施完备、森林优质高效、资源经营持续、职工稳定和谐的现代林业示范基地。
二、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苗圃分类经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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