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矿山科科长个人工作总结
我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复杂,并且大多数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全省共有9对煤与瓦斯突出井,我市就有3对;监管的矿山企业涉及到煤矿、井采矿、尾矿库等6大行业。而我局矿山科科室仅有3名工作人员,做为矿山科的科长,我深知自已担负着全市76个矿山企业的监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我与科室成员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
实
科学发展观思想,并紧密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实践调研,反复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有关的工作措施,在的工作中取得了另人瞩目的工作成绩。现将我在的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认真谋划,突出矿山企业监管重点
在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我们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我们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在监管对象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在监管内容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二、夯实基础,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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