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40个新
解读十七大报告——九个新提法、四个新名词
胡锦涛同志十七大上的报告,在与会代表和各界干部群众中产生了热烈反响。在讨论报告的过程中,代表和专家们发现了许多新提法、新表述。
1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能使大多数人成中等收入者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陈小龙表示,现在统计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大约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占比大约在2%左右。测算来看,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0多元。“虽然基数小,但是发展潜力很大。”陈小龙说。
十七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说,“报告的这一提法,有利于增加百姓财富,能使大多数人成为中等收入者。”“这也正暗合了报告提出的‘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新要求。”
“财产性收入必然会涉及到各种投资,除了实业投资等,还包括投资金融产品,涵盖了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十七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说,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使广大投资者公平、公正共享经济增长的好处。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建设”到“发展”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十七大报告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明我们党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开始了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新征程。
3走五条中国特色具体道路
“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走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
一条伟大道路和五条具体道路的提出,说明我们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框架越来越清晰,具体路径越来越明确。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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