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工作意见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要求,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的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继续加强日常医疗工作;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工作。
二、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一)参保范围和统筹层次。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执行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的政策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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