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2009年,**市国资委党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暨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奋斗三年,全市经济总量再翻一番”的主题,以学习贯彻《**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为主线,以加强平安和谐教育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治安、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强化治安、安全预警机制建设,为奋斗三年,实现全市经济总量再翻一番打下坚实基础,创建和谐安定的工作、生活环境,真正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
2009年,各单位要继续把综治工作暨“创安活动”纳入到领导班子议事日程,认真建立健全各级综治组织机构,落实综治工作责任,督促履行综治、创安工作职能,切实承担起上级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配齐综治办工作人员,注重综治人员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开展好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能力。要确保综治工作的经费拨付。要把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成果纳入到对干部的考核体系之中。
各企业、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在人员发生工作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本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全面做好2009年综治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加强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继续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稳定为主线,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和苗头,要超前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各种矛盾相对较多的企业、单位,要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力量,加强教育和正确引导,坚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好已经发生的各类事件,尽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出现情况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企业在破产、改制和重组过程中,要把职工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确保企业特殊时期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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