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综治工作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上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与部署,着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创造和谐稳定的卫生发展环境,现就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要不断加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机构、组织机构和组织网络建设,形成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要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专(兼)职人员,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坚持经常研究综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重大案件、治安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当事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综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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