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相关意见,加快城市建设进程,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1、建立健全符合市区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住房保障工作运行机制,扩大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全面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措施,为市区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双困户”等提供有效的住房保障,按照市区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住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困难群众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20m2的要求,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应保尽保。
二、培育鼓励消费市场
2、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支持住房消费的政策。
(1)调整契税适用税率及标准,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其中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暂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等限制;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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