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开发及管理意见
一、科学编制和实施房地产规划
(一)制定房地产发展规划。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我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县城棚户区改造计划,制定城市房地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开发指导性计划。指定地块,成片开发,配套建设,对年度内的开发项目提出选址意见及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应含平面布局图、立面渲染图、夜间效果图)。
(二)严格审批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管理力度。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执行,不该批的坚决不批,杜绝拆迁不到位、见缝插针式的开发建设。同时,每一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环节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县房地产开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审定。规划方案一经确定,规划部门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经联席会议再次审定。
(三)严格审批程序。
在建设工程的审批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作用。对年度内确定的所有开发项目,首先要进行规划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方案提交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审定后由县规划部门下达选址意见书,县发改局对建设局发放年度总计划(包括全年所有建设项目),县建设局负责将年度内所有拟建项目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方案在县新闻媒体公示7天,再由县国土资源局收储中心履行招拍挂手续,并进行公示。建设单位(个人)须先向房屋拆迁单位交足拆回迁保证金后参与竞标。招拍挂结束后,县发改局对中标单位(个人)下发该中标项目的建设计划,最后到县建设局及各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四)完善规划保证金制度。
为保证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工前要对建设项目加收规划保证金,专户存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保证金足额返还;对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金在规划保证金中扣除。
(五)房地产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的审定内容。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规划图,绿化、景观设计图);
2.建设工程立面渲染图;
3.建设工程夜间效果图(霓虹灯设计)。
二、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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