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实施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治理原则、治理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工作纪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广泛宣传、统一行动、依法严管、把住源头、多方合作、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一是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调联动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由交通、发改、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有关单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物装载源头,交通部门要在重点线路,固定检测站、流动治超点对经仪器检测或量方认定为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处罚并一次卸载到位,对赖账不走、故意堵塞交通、锁门逃避检测的车辆采取强硬措,对逃绕检测站点、绕行地方道路,被流动巡查人员发现的一律强行卸载;严格按照交通部治超五不准,严禁以罚代卸,不消除违法行为,不得放行,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指导,公安部门要履行好自己成员职责等。详细材料请见下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华北五省市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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