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出本意见。
一、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工作要求
以来,我市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城乡清洁体系和机制为重点、开展“四治”“五进”“十创”活动为载体,“整脏、治乱”,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清洁工程整体发展不平衡,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巷和部分老居民区脏乱问题依然严重;清洁工程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坚定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评议,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深入开展“四治、五进、十创”工作,加强垃圾收运、综合处理、卫生填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使我市城乡清洁工程再上新台阶。
二、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实现四个目标
1.清洁工程常态化。制度健全、经费落实、管理到位、容貌整洁、秩序井然。
2.清洁内容标准化。有长远规划、有近期目标、有整治标准。
3.清洁作业规范化。各项清洁作业有操作规程、有检查制度、有考核细则。
4.清洁管理数字化。提升城乡清洁工程科技含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八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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