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单位加强人事改革整治意见

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化本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由本局主管,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局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事、编制部门管理并按06工改套工资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三类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行或者有条件实行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分为五至十级职员6个等级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设置

3、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总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执行,中层及其以下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局和各有关事业单位研究确定。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中层领导岗位数的,按照核定数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八至十级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3个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待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按新办法实施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7:4:

5.3。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未完,全文共4763字,当前显示14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